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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公租房违规转租5年不能再申请

2018年12月07日 来源: 中华建设网 作者:佚名

简介: 12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


123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的信息将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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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这一项,比给予承租家庭一定数额罚款要严厉得多。

 

比如,某享受租金补贴95%的承租家庭为例,按照承租公租房月租金2250元计算(50平方米×45/平方米),每月实际自己支付的房租只有112.5元,5年合计租金6750元。但如果转租被查处,收回住房后5年内,违规者就要去市场租房,按照每月3000元的市场租金计算,5年时间至少要多支付17万余元的房租。这仅是房屋租金方面,处罚还包括行政罚款、联合惩戒及限制申请共有产权房等条款,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可能上百万元。

 

《通知》要求,开展部门联动,多领域共同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关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国家及北京相关规定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提出,要加强技防建设,促进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要求纳入北京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当安装技防设备,在建项目须于竣工前完成安装,所增成本可计入建设成本;已竣工项目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于201971日前完成改建,改建及运营成本可纳入项目运营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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