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城区建筑外立面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建筑外立面方案设计、报批,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为规范城区建筑外立面材质、色彩,彰显城市形象特色,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出台《城区建筑外立面控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城市重要建筑外立面的规划控制。
该县将城区划分为“严格控制区、适度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理。明确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建筑外立面方案设计、报批,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对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广场和城市制高点的建筑,由规划部门对建筑外立面规划设计进行专项审批。重要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应由具有较高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和较高水平的建筑师承担规划设计工作,并报送多个不同风格、思路和效果的方案供比选。
该县规定建筑外立面的造型和色彩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外饰材料优先选用高品质石材、真石漆或经审批同意的其他高品质外饰材料,但必须确保外饰材料在其使用年限内不褪色、不脱落,严禁使用劣质涂料等外饰材料。
规划部门负责依据规划条件,对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材质以及夜景照明效果等内容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外立面设计、夜景照明设计未经批准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不予组织竣工综合验收。
陈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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