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
、
P3
实验室标准
6.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6.2.1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6.2.1.1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
II
级生物安全柜
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6.2.1.2
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
II
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
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上述材料的离心操作如果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或安全离心杯,
且它们只在生物安全柜中开
闭和装载感染性材料,则可在实验室中进行。
6.2.1.3
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
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
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
(护目镜、
面罩、
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
溅出保护设备)。
6.2.1.4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
实验室内。
不得穿着外出,
更不能携带回家。
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
然后统一
洗涤或丢弃。
6.2.1.5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
溢出或溅出,
宜戴两副手套。
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
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
一
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