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PEMS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简称PEMS),是根据工艺设计对反映固定污染源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电量等)进行监测的全部设备和信息系统。PEMS用于掌握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治理及排放情况、污染源停限产及错峰生产情况等信息,是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PEMS的建设应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和计量认证要求。
1.2 烟气排放连续性监测系统,CE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EMS。
1.3 生产设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水的设备。
1.4 污染治理设施
用于治理污染物所需的设备、装置等,统称为污染治理设施。
1.5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测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PAC)或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简称数采仪。
1.6 通讯协议
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约定中包括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步骤,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链路控制规程。
2 PEMS系统的组成
PEMS系统由现场端监测系统和中心端监测平台两部分组成。具体构成参考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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