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四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投标时间 : 2009-11-13--2009-11-21
所在地区 : 中国
招标内容 :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四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四类辅机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 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四项辅机设备(共4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HDWZ/JJ-LZ-091112-01 四大管道管件(分两包) 2套
HDWZ/JJ-LZ-091112-02 旁路系统 2套
HDWZ/JJ-LZ-091112-03 化学水泵(分五包) 87台
HDWZ/JJ-LZ-091112-04 水轮发电机 2套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4×1000MW
3、本期规模:2×100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5、 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是华电集团、山东省规划建设的重点电源项目,2009 年 5 月11日 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发改办能源【2008 】 1259 号)。目前,施工场地完成“五通一平”工作,计划于2009年1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
6、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66.66亿元。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汽机专业: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 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均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四大管道管件第二包及水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代理商(投标人)须有设备生产商或其代表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资格声明。
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国际莱州一期(2×1000MW)工程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5年内(从2004年10月1日——2009年10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水轮发电机项目除外)。一项设备申请参加一包以上时,业绩必须分类提供,不能混在一起。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中“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11月13日—2009年11月19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一)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09年11月19日17时前(以收寄局邮戳为准)分别特快专递至:
(二)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09年11月19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fengtao8855@163.com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华电国际莱州一期(2×1000MW)工程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3、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分包设备须注明第几包),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东 王志
联系电话;13718715915 13261588196
邮箱;zbcgc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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