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鉴定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8号规定: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受损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建
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破坏程度超塌
能的应急评估,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允许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破坏原因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震调查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抗震科学研究,并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修订技术标准目前有标准化协会的《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252:2009)行业标准《建筑震后应急评估和修复技术规程》JGJ(2012年报批稿)资质和业务范围:资质管理规定参考建设工程和既有房屋鉴定的模式,有些灾后鉴定是由保险公司委托,各种损失都要评估,因此包括各种专业范围。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附录G规定如下
G1.1对房屋建筑灾后的应急勘查评估应按国家、行业部门的规定,划分建筑物破坏等级。当某类受损建筑物的破坏等级划分无明确规定时,可根据灾损建筑物的特点,按下列原则划分为五个等级:
基本完好级。其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承重构件及抗侧向作用构件完好;结构构造及连接保持完好;个别非承重构件可能有轻微损坏;附属构、配件或其固定、连接件可能有轻微损伤;结构未发生倾斜或超过规定的变形。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
轻微损坏级。其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保持稳定:个别承重构件或抗侧向作用构件出现轻微裂缝;个别部位的结构构造及连接可能受到轻度损伤,尚不影响结构共同工作和构件受力;个别非承重构件可能有明显损坏;结构未发生影响使用安全的倾斜或变形:附属构、配件或其固定、连接件可能有不同程度损坏。经一般修理后可继续使用。
中等破坏级。其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多数承重构件或抗侧向作用构件出现裂缝,部分存在明显裂缝;不少部位构造的连接受到损伤,部分非承重构件
别非承重构件可能有明显损坏;结构未发生影响使用安全的倾斜或变形;附属构、配件或其固定、连接件可能有不同程度损坏。经一般修理后可继续使用。
严重破坏级。其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受到损坏;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结构构造及连接受到严重损坏;结构整体牢固性受到威胁;局部结构濒临坍塌:无法保证建筑物安全,一般情况下应予以拆除。若该建筑有保留价值,需立即采取排险措施,并封闭现场,为日后全面加固保持现状。
局部或整体倒塌级。其宏观表征为:多数承重构件和抗侧向作用构件毁坏引起的建筑物倾倒或局部坍塌。对局部坍塌严重的结构应及时予以拆除,以防演变为整体坍塌或坍塌范围扩大而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