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形吊装带不只是标识外观的名称,它与柔性吊装带为一种产品,只不过名称发生了变化而已,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8521.2-2007里,其表示的是一种规格型号,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规格型号主要分为两种:圆形环形吊装带和圆形双眼吊装。产品适用于在托台和平台上或车辆中将货物固定或者捆扎在一起。
吊装带生产厂家在制作产品时,应保证其承载芯有一束或者多数母材相同的丝束缠绕而成,并且无线缠绕合成纤维工业丝时,应注意丝束的*小缠绕圈数为11圈。保证缠绕丝束时,工业丝无接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经试验发现如果柔性大吨位吊装带在缠绕时必须有搭接(接头),任一搭接接头应至少相隔圈数为四圈丝束,并且在接头处应至少缠绕一圈作为补偿,让其在使用吊装时不受到影响,保证产品的使用性能。
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承载芯材质应同外套(保护承载芯的带皮)为同一种原材料。应保证同一条柔性吊装带使用的合成纤维工业丝为同批次产品,以避免造成因里、外材质不同而造成的吊装事故。
安全使用吊装带从了解开始,河北冀力索具有限公司安全不只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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