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处理设施水泵未正常开启。”公司负责人手机上近日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他立即组织排查,发现相关治污设施因电线短路关闭。“我们立即安排人员修复,并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内部治污实施的规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而在当天,生态环境部门也实时掌握了这一信息。这一事件及时有效的处置得益于安装在企业里的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又叫VOCs,是臭氧污染防治的重点。”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去年起,湖州市探索在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安装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智慧化监管。截至目前,全市236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安装了该设备,提前超额完成全市200家的安装任务。“在前期调研中,我们发现湖州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数量众多,并且多数为中小企业,如果参照火电、水泥等大型涉气企业管理要求安装VOCs浓度在线监控设施,大多中小企业无法承担高昂的设备费用和运维费用。”市治气办有关负责人说,安装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破解了部门监管及企业成本的难题。这一模式实现了从结果监测到过程监测、从人防到技防的创新。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力争11月底前完成剩余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安装,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全覆盖。同时,通过对环保用电全过程监控大数据分析,将其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不断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现场端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基础数据来源、向中心端平台传输分析处理后的数据、支持多种方式查询现场数据,安装预测污染物排放的模型软件后分析处理输入模型数据和模型输出数据。
排污单位总体用电情况信息录入,同时实现排污单位产污、治污设施的管理,以及产污、治污设施生产工艺上的启停联动关系,越限阈值等。可管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以及在地图上查看排污单位具体位置。
数据采集
监测终端采用无线通讯方式组网,可采用LoRa、宽带载波、RS485、红外等技术,数据采集仪支持GRPS、以太网等。
数据迁移
为保证现场端数据采集的稳定、持续及完整,数据采集传输仪在停电或故障情况下,其所属的现场端采集设备,可以向其它的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组网传输。数据采集设备在维护更换时,历史数据需支持备份还原。
数据存储
存储单元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所存储数据不丢失,数据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可通过磁盘、U 盘、存储卡或专用软件导出数据。监测终端接收到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应对硬件、参数区、数据区初始化,参数区置为缺省值,数据区清零或清除。命令执行时,监测终端应保证初始化事件记录不被清除。
数据存储
存储单元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所存储数据不丢失,数据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可通过磁盘、U 盘、存储卡或专用软件导出数据。监测终端接收到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应对硬件、参数区、数据区初始化,参数区置为缺省值,数据区清零或清除。命令执行时,监测终端应保证初始化事件记录不被清除。
事件及报警功能
事件及报警功能可配置,事件包括:
停/上电、电压回路异常、清零指定数据、电流回路异常、电压越限、电流越限、电压不平衡度越限、电流不平衡度越限、谐波电压畸变率越限、参数变更、校时、状态量变位、谐波电流有效值越限、非电气量越限等。
数据传输
与中心端监控系统的通讯协议应符合HJ 212 标准要求,并符合本技术指南“6.信号采集与传输”部分的相关要求
中心端监控系统可以统一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更改配置参数、调整采集频率、设置产污、治污设施与现场监测设备的关联关系。
现场端采集设备数据上传至中心端监控系统后,中心端应立即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根据上报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功率等数据进行数据稽核,剔除异常数据后将数据推入待处理队列。数据处理模块从待处理队列提取数据后根据关联关系判定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启停状态,并根据设备的主备关系、运行周期综合得出治理设备异常关停的结论。
对于停限产、削峰等用途的监测点,应能使用设备运行功率判断启停状态,使用定义的时段用电量判断周期运行情况,使用划分监测点群组的方式判断一组监测点的停运比率,进而得出停产、限产、削峰等指令执行情况的判定结论。
中心端监控系统具有治理设备运行异常、停限产执行异常、削峰绩效的统计功能,可以查询发生异常的排污单位名单,并能通过图表的形式直观表达异常发生时的情况。同时提供异常排污单位填写异常发生原因、上传现场照片、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的功能。
中心端监控系统可以对各地区已安装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进行统计、通过地图的形式展现排污单位分布情况、查询排污单位信息。可以对各排污单位、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用电数据进行查询,可以按地区、行业进行统计、对比,可导出数据报表,可以对登录系统的账号进行管理、分配使用权限。
联系人:陆铭
公司电话:18795630583
手机号码:18795630583
企业QQ:288058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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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南闸镇东盟工业园区东盟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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