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盲道砖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盲道铺设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残疾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盲道铺设应连续设计,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3 行进盲道宜设在距人行道外侧围墙、花台、绿地带250~600mm,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500mm。
4 行进盲道可设在距人行道内侧树穴250~600mm处;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500mm。
5 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6 沿人行道和分隔带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其宽度应为300~600mm,距路缘石边宜为250~500mm。
7 应在距人行道上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的250~600mm处,设提示盲道。
8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等部位的250~6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
9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10 进入人行横道线处的盲道宜距侧石300mm左右,宜铺设横向1排提示盲道,以表明进入人行横道范围。行进盲道应与提示盲道成垂直方向铺设,盲道铺设宽度宜取400~600mm。
10 人行道的转角路口宜采用全宽式无障碍坡道形式。宜在两侧坡道起点处铺设左右各1排的提示盲道,以示进入坡道范围,提示盲道铺设宽度宜为600mm。路口形成街角的无障碍坡道,宜在转角缘石坡道前铺设提示盲道,以示进入车行道、人行横道线范围,提示盲道铺设宽度为600mm。
11 道路人行道有盲道时,与其相接的桥梁人行道处应铺设盲道。盲道宽度与道路盲道一致。
12 桥梁宜在距栏杆400mm处设置盲道。路侧石的放样、安装、铺砌工艺在路侧石靠行车道一侧,按照设计每10m定一平面控制标记在安置路侧石的位置。
路侧石埋设外露高度为15cm,并下挖5cm基层,以便铺砌M7.5砂浆。砌筑路侧石,在平面控制标记处,以M7.5砂浆砌筑路侧石,调整好路侧石顶面标高,在相邻间隔10m的路侧石顶面拉根线绳(注意绷紧线绳),据此,再将空缺路侧石表面摆顺畅,先在勾缝处洒水使之湿润,再进行M10砂浆勾缝,勾缝宽≤1cm,缝宽均匀,勾缝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