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口布置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距地面高于2米。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排烟风机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不应采用电机内置式的普通轴流、混流风机。 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风机宜设在建筑物的顶部,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或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防烟分区的划分 1 应在防火分区内划分防烟分区。 2 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 3 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梁划分防烟分区,其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且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下垂高度通常不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