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
一、产品介绍:
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是维德林化针对竹材制品新开发的一款环保型竹材漂白产品,其具有适应竹材种类含量高、漂白速度快、阻燃、去油脱脂、干燥速度快、无气味、漂白后的竹制产品不易返黄、不易霉变、不易开裂等一系列特点. 改变了以往传统型竹材漂白剂渗透深度浅、打磨砂光易露底、漂白后干燥速度慢、上漆后易发红返黄等缺点.
二、主要成分:氧化助剂,还原助剂,耐黄变助剂,氧化酶助剂,阳离子助渗剂,表面活性剂等。
三、产品参数:
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2、气味:无气味.
3、比重; 1.12.
4、PH值:A B剂混合后为9.5
5、水溶性:易溶于水.
6、活性物含量:百分之六十五 .
7、执行标准:标准GB18582-2001.
四、适用范围:
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可处理竹材地板、竹材线条、竹材门窗、竹木家具、竹木工艺品、竹材编织工艺品、竹皮制品、竹丝制品,百叶窗等竹材制品出现的变色、色斑、水积等深色现象,使用方便、无浪费、去油脂、耐黄变、阻燃等一系列优点.
五、使用方法:
使用时将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产品的A剂、B剂按1:1比例混合好(搅拌均匀)操作上可采用刷涂、浸泡、喷洒、滚涂等方法.
1、采用刷涂法时,可直接将A B剂1:1混合好后的溶液刷涂在竹材表面,如竹材同一表面上出现色差时,可先把同一表面上出现的深色部位进行先期刷涂1—2次,待竹材上的深色部位水份稍干二十-四十后颜色变淡后,再把整个竹材板面进行整体涂刷后竹材板面整体颜色均匀一致的漂白效果。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每公斤可刷涂十五—二十平方米此工艺主要适用于竹地板,竹材家具板,竹材墙壁板等平面造型的施工操作.
2、采用浸泡法时,先将需要浸泡的竹材产品表面的灰尘,竹屑清理干净(以免影响漂白药液的渗透性)然后将需要漂白的竹材产品直接放在1:1混合好后的A B剂溶液里进行浸泡处理,也可根据白度的要求兑水浸泡,浸泡的时间越长白度越高。一般浸泡五分钟到一小时左右,A B剂1:1混合好后的溶液可在24-36小时内反复循环使用,过36小时如需继续使用,可适当再加入A B混合好后的新药剂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进行重新激活处理。此工艺主要适用于竹材工艺品,竹皮,竹材家具配件等小件竹材制品的施工操作.
3、采用喷洒法时,可直接将A B剂1:1混合好后的溶液装在手持塑料喷壶或不锈钢喷枪里(注意喷壶或喷枪切记不能密封,因A B 剂1:1混合好后会产生的气体)进行喷洒,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每公斤可喷洒12-18平方米-此工艺主要适用于大件或异型竹材质品,竹材家具,细目工板四周等不规格竹材制品的施工操作.
4、采用滚涂法时,可直接将A B剂1:1混合好后的溶液倒在存水槽里,调整好涂布机滚轮的间距,滚轮能够接触到药水,如需要处理的竹材表面上出现色差时,可先把深色部位进行提前半小时手工刷涂1—2次,待竹材上的深色部位颜色逐渐变淡后,再把整个竹材板面进行整体辊涂处理,每公斤可涂布面积为15—18平方米。此工艺主要适用于竹地板,竹材家具板,竹材墙壁板,竹材贴面板等平面竹材制品的大批量施工操作.
六、注意事项:
1、操作者应佩戴耐酸碱橡胶手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如不慎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及时用自来水进行冲洗.
2、采用喷洒法时应该注意操作车间的通风.
3、操作时禁止吸烟,并远离小孩.操作现场,严禁烟火.
4、配制溶液时用请选用塑料容器或不锈钢容器,禁止用铁、铜,铝等金属容器配制.
5、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应现配现用,严禁任意更改配比比例,以免造成浪费.
6、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A B剂为配套产品,严禁将该漂白剂与其他漂白产品配合使用,以免发生意外和危险.
7、竹之宝-环保型竹材漂白剂应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未及时用完或者暂且不用时请存放于室内.避免长期进行太阳暴晒. 存放时,应注意A B剂分开存放,并作好明确标示.
8、使用期限:常温条件下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