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巡检设备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GA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2、GB1680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GB50045-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GB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GB50084-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JGJ16-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7、GB50254~GB502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智能消防自动巡检设备的设计说明
1)一般情况下巡检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各消防设备控制柜尺寸相同。当被巡检设备的*大功率小于37千瓦(含37千瓦)时,考虑现场环境的因素,可以将巡检单元和消防双电源并入一面柜中。
2)消防模块
考虑巡检方案时,为了能方便的将现场的技术参数准确的传递到消防中控室,消防设计时在消防巡检柜内设置一消防模块,完成消防数据的上传。
3)根据负载的启动方式选用,标配A型主要针对直启、软启和变频启动方式,选配为B型,主要针对负载为星三角、自耦启动的启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