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2.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3.当厂区或车间所设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标志牌。
4.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5.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和灭火器存放处应标注禁止阻塞线。
6.在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注减速提示线。
7.在发电机组周围、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以及控制台、配电盘前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8.在楼梯的**级台阶地面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线。
9.在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它障碍物上应标注防止绊跤线。
10.厂房、楼梯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装设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主要应用于:危化企业、制浆造纸企业、发电厂、制药厂,电气、热控盘(柜)本体醒目位置,现场阀门位置,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处醒目位置......重要危险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