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设备
污泥处理 第6.0.1条 污泥必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第6.0.2条 污泥的处理与处置方法,应根据投资与运行费用、操作管理和综合利用的可能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6.0.3条 当污泥由槽车运至集中的处理没施进行处理时,有关污泥处理系统的设计标准可遵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一87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6.0.4条 当污泥采用氯化法消毒时,加氯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可按单位体积污泥中有效氯投加量为2.5 g/L设计。消毒时应充分搅拌混合。 第6.0.5条 当采用高温堆肥法处理污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合理配料,就地取材; 二、堆温保持在60O℃以上不少于1d ; 三、保证堆肥的各部分都能达到有效消毒; 四、采取防止污染人群的措施。 第6.0.6条 当采用石灰消毒污泥时,必须使污泥的PH值提高到12以上,并存放7d以上。设计石灰投加量可采用15 g/L(以Ca(0H)2计)。 第6.0.7条 在有废热可以利用的场合可采用加热法消毒,但应采取防止臭气扩散污染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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