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饰面型防火涂料
饰面型防火涂料是一种涂覆于可燃性基材表面后,既能因其平整的涂膜而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又能在火灾发生时因其涂层对可燃性基材起到防火保护、阻止火焰蔓延作用的膨胀型水性防火涂料。涂覆于基材表面上的涂层在遇火时膨胀发泡,形成泡沫层,泡沫层不仅隔绝了氧气,而且因为其质地疏松而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可延滞热量传向被涂覆基材的速率;涂层膨胀发泡产生泡沫层的过程因为体积扩大而呈吸热反应,也消耗大量的热量,又有利于降低火灾现场的温度。
由于该产品防火效果显著、装饰效果明显,故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内的木材及其制品、纤维板及其制品、纸板及其制品等可燃性基材以及燃烧性能等级设计要求为B1级的其它室内装修材料。
技术标准
防火性能
符合GB12441—2005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防火性能达到一级。
耐火燃时间/min:≥15
火焰传播比值:≤ 25(GB51002-85)
质量损失/g: ≤5.0
炭化体积/cm3≤25
电缆阻燃性实验/m:延燃长度﹤0.5
理化性能
在容器中的状态:无结块,搅拌后成均匀状态
附着力/级:≤3
柔韧性/mm:≤3级
耐冲击性/cm:≥20
耐水性/h:24h无起泡,无脱落
耐湿热性/h:48h无起泡,无脱落
干燥时间:表干≤5h,实干≤24h
细度/um: ≤90
外观:可根据需要调色
施工工艺
基层应平滑、结实、干燥和清洁,无尘土、油渍、水渍等污物。涂覆施工前须将涂料搅拌均匀。涂料过稠时,可加少量水稀释;采用刷涂、喷涂和辊涂的涂覆方法均可。至少分两遍进行涂覆,上一遍涂层表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涂覆。涂层要求完整、无漏涂、表面平整均匀、色泽一致,涂层厚度不得低于0.3mm,以免影响防火效果。
注意事项涂刷施工前,可燃性基材的含水率不应超过12%。施工环境应保持空气流通,但须避免尘土飞扬。参考用量0.5kg/㎡。
包装及贮存
1、包装:18kg/桶,20kg/桶。
2、贮存:贮存温度应保持在5℃~45℃之间,并保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