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
产品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国家标准GB8076-2009.
本产品系改性木质素磺酸钠,系粉状低引气性缓凝减水剂,属于阴离子表面活性物质,对水泥有吸附及分散作用,能改善混凝土各种物理性能。可复配成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泵送剂等,与萘系高效减水剂复配后制成的液体外加剂基本没有沉淀产生。
主要性能:
1. 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用量为水泥用量的0.20-0.30%,常用掺量为0.25%,减水率可达9-11%.在适宜掺量时,与基准混凝土相比3天强度提高15-20%,7天强度提高20-30%,28天提高 15-20%,长期强度也有所增长。
2. 在不改变混凝土用水量的情况下,能增加混凝土的流动性,改善和易性。
3. 在保持混凝土塌落度,强度与基准混凝土相同时,可节约水泥8-10%,使用吨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粉剂,可节约水泥30-40吨。
4. 在标准状态下,掺本剂的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相比可延缓混凝土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3小时,水化热峰推迟5小时以上,有利于夏季施工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及大体积混凝土工程。
5. 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具有微引气性,可提高混凝土的抗渗冻融性能。
6. 本剂掺入混凝土后对钢筋和骨料无腐蚀性。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大流动性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和夏季混凝土施工以及对缓凝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沉管桩混凝土,人工挖孔桩混凝土和地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使用方法:
1. 掺量为水泥重量的0.20-0.30%,推荐掺量0.25%。
2.粉剂可以直接加入水泥、砂、石子中进行干拌,均匀后再加水进行搅拌,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避免搅拌不均匀。粉剂可预先配制一定浓度的溶液,以水剂形式加入,但注意应从混凝土的总用水量中扣除。
3. 用户使用本产品时请根据具体施工条件(施工季节、工程材料等)参照本说明作必要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以获得*佳使用效果。
包装、储存及运输:
1. 本产品系粉剂,外用辅膜编织袋,内用塑料袋包装,每袋重25kg。
2. 本产品有效期一年,超期经混凝土试验合格后仍可继续使用。
3. 本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应注意防潮防湿,防内外袋子破损。如有结块,粉碎或配成溶液使用,不影响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