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素磺酸钠(木钠)
一、 产品介绍
木质素磺酸钠是吉林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收购吉林亚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质素公司整体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组织生产的优质产品,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由中国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依据 ISO9001 、 2000 标准进行的认证。
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棕黄色粉末 |
水份 |
≤5% |
还原物 |
≤12% |
PH值 |
6-8 |
水不溶物 |
≤0.5% |
钙镁含量 |
≤0.5% |
二、 适应范围
1、 作为外加剂的原料,适应于各种现浇及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尤其是适应于商品混凝土、耐冻融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模板混凝土、滑模施工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2、 本产品可与其他基本外加剂复合使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三、 使用注意事项
1、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A、 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B、 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C、 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2、 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3、 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快速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
4、 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5、 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6、 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