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扣件钢管式脚手架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六十二条):使用(租赁、生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对扣件产品的强制性管理规定
国家对使用扣件的法律法规要求汇总表
序号 | 质量安全规定项目 | 执行标准 | 规定主管部门 | 执行要求 |
1 | 扣件的抗滑性能 | P1=7.0kn △1≤ P=10.0kn △2≤ | 国家标准 GB15831-2006 | 未达到者为非标产品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 |
2 | 扣件的抗破坏性能 | P=25.0kn 各部位不得破坏 | 国家标准 GB15831-2006 | 未达到者为非标产品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 |
3 | 扣件的抗扭转性能 | 力距为900N.m, f≤ | 国家标准 B15831-2006 | 未达到者为非标产品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 |
4 | 扣件的材质 | 铁扣件:可锻铸铁含铋、 锰、镁、硅等贵金属 钢扣件:低碳钢、合金钢 | 国标KTH330-0.8 国家标准≥Q235 | 未达到者为劣质产品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 |
5 | 扣件的重量 | 铁扣件:≥1.1kg/个 钢扣件:无重量要求 | 各省市建委: 北京、河北、上海、 重庆…… | 未达标者为劣质产品质禁止用于建筑工程 |
6 | 扣件螺栓质量 | 材质为低碳钢(≥Q235), 长度≥72mm, 直径≥12mm | 国家标准 GB/T700, GB/T196 | 未达到者为非标产品 禁止用于建设工程 |
7 | 扣件生产资格 | 按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 | 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 无证不能生产销售 为地下黑工厂 |
8 | 扣件销售资格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 产品资质认证 | 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质监局 | 未取得为无证非法经营 为“三无”黑门市 |
9 | 扣件租赁资格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产品 质量备案 | 国家工商局、 质监局 | 未取得为无证非法经营为地下黑租赁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