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素磺酸钠(木钠) 一、 产品用途 1、耐火材料、陶瓷制品分散、粘结、减水增强剂,提高成品率70%~90%。 2、可用作地质、油田、巩固井壁及石油开采堵水剂。 3、可湿性农药填充剂和乳化分散剂; 化肥造粒、饲料造粒的粘合剂。 4、可作为混凝土减水剂,适合于涵洞、堤坝、水库、机场及高速公路等工程。 5、锅炉上作为除垢剂、循环水质稳定剂。6、 防沙、固沙剂。 7、用于电镀电解,能使镀层均匀,无树状花纹; 8、制革工业上作为鞣革助剂; 9、 用作选矿浮选剂和矿粉冶炼粘合剂。 10、水煤桨添加剂。 主要技术指标项目 指标外观 棕黄色粉末水份 ≤5% 还原物 ≤12% PH值 6-8 水不溶物 ≤0.5% 钙镁含量 ≤0.5% 二、 使用注意事项 1、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A、 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B、 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C、 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2、 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3、 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快速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4、 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5、 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6、 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