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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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代理
(一)合作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相当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4、具备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并有稳定的销售队伍;
5、具备极佳的商业信誉;
6、具备丰富的相关政府关系资源或经销网点。
(二)合作方式
1、厂方授予总代理某区域(或行业)**代理权,总代理在规定的区域(或行业)内进行销售;
2、总代理向厂方交纳一定保证金,厂方在保证金范围内给予总代理一定比例的铺货,年底结算;
3、厂方对总代理进行销量与市场覆盖率、占有率的考核,总代理接受厂方的财务监督;
4、厂方代办托运,总代理承担运输费用;
5、总代理以厂方名义与客户联系业务、签订合同,并承担各种业务费用,厂方直接向客户发货,货款付至厂方帐户,货款全部回笼后,厂方付给总代理佣金或折扣,总代理事先垫付货款的,可享受更高比例佣金或折扣。
二、总经销
(一)合作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4、具备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并有稳定的销售队伍;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6、具有丰富的相关政府关系资源或经销网点。
(二)合作方式
1、总经销向厂方交纳一定的市场保证金,首次订货达标;
2、厂方授予总经销等区域(或行业)**销售权,总经销在规定的区域(或行业)内进行销售;
3、厂方对总经销进行销量与市场覆盖率、占有率的考核;
4、总经销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客户联系业务、签订合同并承担各种业务费用;厂方直接向总经销发货,并提供优惠的价格折让;
5、总经销向厂方传达生产订单并于生产前预付30%定金,发货前付清所有货款;
6、厂方代办托运,总经销承担运输费用。
三、项目代理
(一)合作条件
1、有一定的运作资金;
2、有可靠的项目关系背景;
3、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4、有良好的信誉。
(二)合作方式
1、就某一工程(或贸易)项目进行合作;
2、项目代理商以厂方名义联系业务,签订合同费用自理,厂方在扣除税金、运费用给予项目代理一定的折扣或佣金;
3、厂方直接向客户发货,货款全部到达厂方帐户后,厂方将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代理人预先垫付货款的,可享受更高折让的佣金。
四、特约经销商
(一)合作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4、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具有良好的政府关系资源或经销网点;
(二)合作方式
1、厂方授予特约经销权,并按期进行销量考核,经销方在厂方规定的区域或待业进行销售;
2、经销声匿迹方直接与客户联系业务,签订合同,并承担各种业务费用;厂方直接向经销方发货,并提供优惠的价格折让;
3、经销方生产前预付30%定金,发货前付清所有货款;
4、厂方代办托运,经销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专卖店
(一)合作条件
1、有固定的销售门店;
2、有一定的的资金;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认可并愿意全力推广本公司产品。
(二)合作方式
1、专卖店首次提货不少于规定标准(半年内产品无损坏可原价退、换货);
2、专卖店先款后货,厂方按优惠价格折让供货,送货上门,专卖店承担运费;
3、专卖店自制专门货架陈列产品,厂方免费颁发授权证、店牌。
六、厂方支持
1、制定稳定的价格体系,确保商家合理的利润;
2、严格的市场监控,防止跨区域冲货与低价倾销;
3、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免费配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宣传资料;
5、专业的销售管理指导;
6、有效的营销方案、政策支持;
7、中央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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