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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划“红线”保护老景观

2016年07月21日 来源: 青岛晚报 作者:李德银

简介: 8203;为保护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维护并延续街区的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我市编制了《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保护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维护并延续街区的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我市编制了《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昨日,市规划局对规划予以公示。据了解,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34.3公顷,规划提出四个方面的保护要求。

   《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至安徽路,北至安徽路、黄岛路、平原路,东至平原路、江苏路,南至海岸线,总面积为34.3公顷。规划划定了街区保护范围和核心保护范围,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提出了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分类保护整治要求;明确了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并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建筑保护上,街区内的12处文保单位和19处历史建筑将采用修缮方式保护;138处传统风貌建筑将根据根据历史文化特征和保存现状不同进行特殊保护(修缮)、重点保护(维修、改善)和一般保护(改善)。街区的一般建筑中,与传统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将予以保留,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可以整治或拆除重建,插建、搭建建筑建议拆除。

   历史风貌道路保护上,太平路、湖南路、广西路、明水路、沂水路、德县路、观海一路、观海二路、平原路、安徽路和江苏路11条道路将严控空间尺度,保持红线宽度和转弯半径,严禁拓宽。道路两侧建筑风格色彩要与街道风格保持一致,以坡屋顶、低层、小体量建筑为主,屋顶色彩以红色为主,墙面色彩以黄、白、浅绿为主。

   庭院和环境要素保护上,现状较好的院落要完整保护,不得随意打通院墙合并院落;现状破坏的院落要进行整治性保护;大门、围墙、挡土墙、石阶、铺地、井盖等环境要素,树木、庭院绿化等环境要素要保持历史风貌。

   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保护界限内,与传统风貌建筑相邻的新建改建建筑不得超过保护对象和传统风貌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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