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市人大代表、市市容园林委主任沈毅表示:“作为城市绿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细则,出台树木基准价值标准、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管理办法、本市适宜种植树种和其他植物品种名录等5个配套文件。
在昨天(20日)的分组审议中,《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成为人大代表讨论的热点。大家一致认为,这是社会各界智慧的结晶,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
条例体现科学民主立法宗旨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是促进和保障美丽天津建设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与目标,明确了城乡一体的大绿化格局,规定了永久性保护的生态区域,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本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决心与气魄。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宗旨,汇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
要编好规划、划好绿线、把好两关
“条例草案突出了城乡规划对绿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市人大代表、市规划局局长严定中说,条例通过后要做好三件事:编好一个规划,按照《条例》要求,会同市容园林、林业部门编制好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好一条绿线,绿线是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去;把好两个“关”,就是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把好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和居住区、工业仓储区绿地率指标两个“关”。
制定标准机制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市人大代表、市市容园林委主任沈毅表示:“作为城市绿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细则,出台树木基准价值标准、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管理办法、本市适宜种植树种和其他植物品种名录等5个配套文件。二是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依法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三是组织制定城市绿道、公园绿地、立体绿化、社区绿化、道路绿化、外环线绿化等“六绿”建设导则。四是完善规划控绿、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五是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行动方案。
保护绿化成果设施人人有责
“绿化条例草案为我们勾勒出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天津。”市人大代表刘军表示,在享受绿化生态环境的同时,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这不仅仅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其根本目的在于培育城乡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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