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粘钢加固设计规定
1、外粘型钢(角钢或钢板)加固法适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载力和抗震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结构的加固。
2、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采用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进行灌注。
3、混凝土结构构件采用符合本规范设计要求的外粘型钢加固时,其加固后的承载力和截面刚度可按截面计算。
二、粘钢加固构造规定
1、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法时,应优先选用角钢;角钢的厚度不应小于5mm,角钢的边长,对梁不应小于50mm,对柱不应小于75mm。沿梁、柱轴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用扁钢制作箍板或缀板与角钢焊接。当有楼板时,U型箍板或其附加的螺杆应穿过楼板,与另加的条形钢板焊接或嵌入楼板后予以胶锚。箍板与缀板均应在胶粘前与加固角钢焊接。箍板或缀板截面不应小于40mm×4mm,其间距不应大于20r(r为单根角钢截面的*小回转半径),且不应大于500mm;在节点区,其间距应适当加密。
2、外粘型钢的两端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对柱的加固,角钢下端应锚固于基础中;中间应穿过各层楼板,上端应伸至加固层的上一层楼板底或屋面板底;若相邻两层柱的尺寸不同,可将上下柱外粘型钢交汇于楼板面,并利用其内外间隔嵌入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板焊成水平钢框,与上下柱角钢及上柱钢箍相互焊接固定。对梁的加固,梁角钢(或钢板)应与柱角钢相互焊接。必要时,可加焊扁钢带或钢筋条,使柱两侧的梁相互连接。
3、当按本规范构造要求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排架柱时,应将加固的型钢与原柱头顶部的承压钢板相互焊接。对于二阶柱,上下柱交接处及牛腿处的连接构造应予加强。
4、外粘型钢加固梁、柱时,应将原构件截面的棱角打磨成r≥7mm的圆角。外粘型钢的注胶应在型钢构架焊接完成后进行。外粘型钢的胶缝厚度宜控制在3~5mm;局部允许有长度不大于300mm、厚度不大于8mm的胶缝,但不得出现在角钢端部600mm范围内。
5、采用外粘型钢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型钢表面(包括混凝土表面)应抹厚度不小于25mm的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应加钢丝网防裂)作防护层,也可采用其他具有防腐蚀和防火性能的饰面材料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