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WXC08-2007
氰凝防水防腐涂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氰凝防水防腐涂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氰凝防水防腐涂料。
2 主要成膜物质分析
见附页1色谱。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标准。
GB 3186-1982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 1727-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
GB/T 1724-1979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 1763-1989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
GB/T 16777-1997 不透水性测定法
GB/T 1734-1993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
GB/T 1733-1979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HG/T 2458-1993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贮存通则
4 技术要求
氰凝防水防腐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技术指标项目指 标漆膜颜色及外观符合标准样板,在色差范围内,漆膜平整粘度(涂—4粘度计),S ≥100细度,μm ≤60干燥时间
(25℃),h 表干(指触法)≤4实干 ≤24涂料与水泥混凝土粘结强度mpa ≥1.5固体含量,% ≥70冲击强度,cm ≥40柔韧性,mm ≤2耐酸性(10%H2SO4)复合层浸泡240h,无起泡、无脱落耐碱性(30%NaOH)复合层浸泡240h,无起泡、无脱落耐盐水性(30%NaCL)复合层浸泡240h,无起泡、无脱落耐汽油性(浸泡48h)漆膜无脱落、无起泡、无锈点,允许颜色轻微变浅、失光耐水性(浸泡720h)漆膜无脱落、无起泡、无锈点,允许颜色轻微变浅、失光不透水性0.3mpa ,30min不透水
5 试验方法
5.1试验的一般条件
5.1.1取样,按GB 3186—1982进行。
5.1.2 漆膜制备GB/T 1727-1992规定进行,耐酸碱性采用复合涂层即浸涂法,底漆、面漆各涂二道,每道之间间隔24h涂覆。
5.1.3 漆膜厚度按GB/1764-79中乙法附录A.1进行。
5.1.4 干燥时间按GB/1728-79规定进行。
5.2 漆膜颜色及外观
按GB/T 3181—1995进行。
5.3 粘度
按GB/T 1723-1993进行。
5.4 细度
按GB/T 1724—1979进行。
5.5 干燥时间
表干按GB/T1728-1979中第二章乙法进行,实干按GB/T 1728—1979中第三章乙法进行。
5.6 附着力
按CB/T 9286-1998进行。
5.7 涂料与水泥混凝土的粘结强度
5.7.1 试验步骤
按GB/T 16777-1997中第6章制备8字砂浆块,取五对养护好的水泥砂浆块,用2号(粒径60目)砂纸清除表面浮浆,将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已放置24h的涂料样品,按生产厂的要求搅拌均匀,涂抹在砂浆块的断面上,将两个砂浆块断面对接、压紧,砂浆块间涂料的厚度不超过0.5mm。然后按涂料试件性能制备所规定相应的要求进行养护。制备五个试件。
将试件安装在试验机上,在标准条件下以50mm/min的速度拉伸至试件破坏,记录试件的*大拉力。
5.7.2 结果计算
涂料与水泥混凝土的粘结强度按式(1)计算
F
σ= (1)
a×b
式中:
σ——涂料与水泥混凝土的粘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试件的*大拉力,单位为牛顿(N);
a——试件粘结面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b——试件粘结面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取五个试件粘结强度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01MPa。
5.8 固体含量
按GB/T 1725—1979规定进行。
5.9 耐冲击性
按GS/T 1732—1993规定进行。
5.10 光泽
按GB/T 1743—1989进行。
5.11 柔韧性
按GB/T 1731—1993进行。
5.12 耐汽油性
按GB/T 1734-1933进行。
5.13 耐水性
按GB/T 1733—1979进行。
5.14 耐候性
按GB/T1767-1979进行。
5.15不透水性
按GB/T16777-1997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按HG/T 2458-1993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6.2 出厂检验项目为漆膜颜色及外观、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按GB/T 9750-1998的规定执行。
7.2包装
产品应包装在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两组份分开包装,且包装物净含量误差应符合国家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的规定。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
7.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并防止日光直接照射、隔绝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在符合7.2及7.3的贮运条件下,有效贮存期自出厂之日起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