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会,面对面指出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六个州(市)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六个州(市)认真疏理分析整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指出,自2019年4月“清废行动”和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全省各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州(市)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整治工作进展滞后没有达到国家时序进度要求,部分问题整改缓慢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等情况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
截至12月26日,云南省“清废”问题清理整改完成率滞后于全国整体完成率90%的水平。从长江“三磷”整改进度看,个别县整改进度缓慢,任务完成率较低,无法按照国家要求完成2019年12月底前黄磷整治任务。全省尚有10家黄磷企业不能满足2019年阶段性整治任务要求。
杨春明强调,各州(市)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站位认清差距,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全省长江“三磷”和“清废行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克期完成。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扎实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整改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强力推动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改任务。要紧盯重点狠抓落实,聚焦整治难度大、问题突出的点位,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度,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实地督导、跟踪督办,要及时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同时,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需建立信息公开的制度,对完成整治的点位要在党报和政府网站开设的“清废行动”专栏同步向社会公开,对部(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清单、督办要求及整治情况等信息要实时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通报会上,六个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逐一对通报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下一步具体举措,明确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强化精准施治,明确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抓实各项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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