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土木商易宝请登录注册

山东省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电网企业不得压限优先购电用户的用电负荷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 售电网 作者:山东省能源局

简介: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中指出了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的适用范围:

一类优先发电:1.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承担调峰调频、电压支撑、基荷任务的各类机组发电。2.为保障供热需要,热电联产机组实行“以热定电”,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并符合环保要求的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期内发电。3.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

二类优先发电:1.跨省区受电中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送电。2.水电、核电机组发电。3.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4.涉外机组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发电。

优先购电适用范围:一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间。对于符合优先购电范围的电力用户,应将其生产、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量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

当电网出现供电缺口、实施有序用电时,电网企业应保障优先购电用户的用电需求,不得压限其用电负荷。

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详情如下:

6370969588002937653902171.jpg

6370969588003737702429588.jpg

6370969589116601351860516.jpg

6370969589137502555560810.jpg

6370969589167204252301847.jpg

6370969589217107108513933.jpg

6370969589227007679485749.jpg

6370969589227307689485749.jpg

6370969589296211623939639.jpg

6370969589296311633939639.jpg

6370969589295911613939639.jpg

申明:本文章内容来自( 售电网),作者(山东省能源局)。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侵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全部评论
相关文章

联系电话

  • 0519-68887188-0(查号)
  • 0519-68887188-3(在线教育)
  • 0519-68887188-4(商易宝会员)
  • 0519-68887188-5(广告合作)
  • 0519-68887188-0(内容侵权举报)

客户服务

  • 0519-68887188-5(商易宝客服)
  • info@co188.com
  • 关注土木在线:
    土木在线官方新浪微博
    土木在线官方腾讯微博
    土木在线官方微信
网上110报警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