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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这10个省份2019年二建考后资格审核!

2019年06月12日 来源: 建筑师内参 作者:各地人事考试网

简介: 近日,不少童鞋留言咨询考后审核是否需要社保,以及是否是考后审核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替大家答疑解惑。

首先,需要社保的省份:上海、云南、湖南、青海、北京、安徽、江西,这里指的是2019年参加二建报名时某一些人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与考后审核事项无关

其次,你的所在省份是否是考后审核,在该省的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9二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里就提到了。目前经核实,这10个省份属于考后审核:山西、湖南、吉林、湖北、西藏、江苏、福建、河北、四川、重庆

有同学留言说广东省份不需要考后审核,有的同学留言说需要考后审核,小编查了广东省的报名公告,没有提到考后审核相关事宜,所以是否还需要考后审核,请持续关注本省的通知。

小编整理了山西、湖南、吉林、湖北、西藏、江苏、福建、河北、四川、重庆的审核通知,详情看如下哦~!

山西

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得知,山西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务必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条件后再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逐项进行核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为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开展,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人员。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地原则上应与工作单位注册地市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0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中专毕业的考生需在成绩合格后一个月内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学历)。

发布审核通知:省建设厅另行通知

湖南

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湖南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2、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4)。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3)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

(三)资格复审。根据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9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先按照各科总分的60%划定合格线或参照近年合格标准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

资格审查提交资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报考人员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一、初审资料要求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二)毕业证件。

(三)身份证件。

(四)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资料。

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19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19年5月25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工作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4年—2016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乙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5年—2017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1年、2018年—2019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出又难以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查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二、复审材料要求

(一)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三)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如无毕业生花名册可提供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70)。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且非全日制学历计算不满足年限要求的,则需提供之前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中学历提供学历或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记录单用于辅助证明工作年限。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资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3.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五)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专业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交基础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附件4

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等的责任追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错过重新报名参考时间的自行负责。

(二)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三)报考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

吉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吉林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六、考后资格审核

(一)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考后审核所需材料见后审公告。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由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表》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5、持单位属地外(外省)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吉林省省内户籍属地证明或工作属地证明材料。户籍属地证明材料是指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工作属地证明是指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用工备案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二)考后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加盖公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湖北

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得知,湖北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三)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由考前现场审核调整为考后网上审核,对考生上传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诚信承诺、信用监管的组织模式。

考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由省人事考试院、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按分工做好对考生应考科目全部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考生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对逾期不提交或未能完整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西藏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西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得知,西藏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五、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

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随分数线一并通知,现场资格审核只进行一次,逾期将不再审核。

江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江苏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对考后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福建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福建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1.2019年 2月15日至3月8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fjjszczx.org: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3月9日至14日只接受已报名但未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新的报名;3月15日起,报考人员只可进行报考信息查询。请所有报考人员务必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认真完成报名相关事项。

2.新考生需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工作业绩表》,并打印《报名表》和《报考承诺书》,上传报考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报考材料,审查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报考人员需将盖章后的《报名表》以及本人签字的《报考承诺书》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方可提交审核。

3.老考生及增项考生只需上传2019年度《报名表》和《报考承诺书》即可自动审核通过(《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上述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所在单位名称,其余报考信息一律不可修改。

4.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将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总部报考。

5.2019年3月8日前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未通过审核,可参考系统内审核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联系审核单位。

6.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被锁定,作为考后现场复核的依据。同时,上述信息及报名材料将作为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报考人员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二)考前网上审核

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对各设区市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考后现场复核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科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复核,考后现场复核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17日。上述人员须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进行考后现场复核。现场复核时仅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及原件扫描件的一致性进行复核。报考人员现场复核通过后即为合格人员,逾期未办理考后现场复核的人员,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

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河北

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河北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四)考后审核。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原则上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具体时间各市自行确定),到报名考区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仅部分科目成绩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1、全部科目成绩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报名阶段打印的报名表、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部分科目免试且成绩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除正常报名材料外(见上一条)还需携带原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增项考试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需携带报名表1份和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5、各市要认真做好考前网上报名阶段资格预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每名具备缴费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报考条件逻辑要求,同时注重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完成网上资格预审工作,确保预审通过的报名考生能够及时缴费;要认真做好考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明确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现场审核时间应合理安排,审核截止时间不早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并及时对外公布、有效宣传。

四川

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四川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报考+后置现场审查方式。后置现场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中的“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后置现场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439923)。无论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均须在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具体事项,在成绩公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另文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www.scjst.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具体名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负责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清点整理《报名表》,统一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重庆

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重庆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七)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重庆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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