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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征涛:改善水环境要坚持精细化系统化

2016年05月26日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莹

简介: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上指出,我国地表水质状况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态势,氨氮、总磷等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上指出,我国地表水质状况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态势,氨氮、总磷等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我们想知道,我国水环境状况当前为何会呈现出这些特点?面对严峻的治水形势,“十三五”期间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治水思路和举措?

刘征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安全中心主任,中国毒理学会环境与生态毒理委员会秘书长兼常务副主任,博士、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污染物的分子结构-生物活性相关研究,环境毒理学效应与环境风险评估研究,环境化学物质的安全基准与相关控制标准研究等,主编过《中国水环境质量基准绿皮书》。

对话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安全中心主任刘征涛

采访人:本报记者李莹

我国水环境状况呈现什么新特点?

地表水质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均在减少,主要污染因子出现结构性变化。

中国环境报: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国水环境质量呈现出什么样的新特点?

刘征涛:从环境质量公报看,我国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全国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

具体而言,我国水环境质量呈现出新特点:一是地表水质状况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态势,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均在减少。二是主要污染因子出现结构性变化。过去主要是工业化学物质点源污染问题,随着主要工业点源污染逐步得到治理,比较难治理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COD)等人类生活与工农畜养等产业的复合型面源污染问题日益凸现。污染物种类增多,多种污染物混合使污染物浓度更高、治理难度更大。所以水环境质量保护需要更加综合、系统的技术和管理投入。

中国环境报:为何会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状况?

刘征涛:一方面,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将近10年的努力,我国水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如果看污染物的话,地表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近1/3。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特别差的水减少了。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好的水体也在减少。主要体现在一些经济待发达地区,尤其许多中小企业环境意识尚不足、地方有强烈的发展冲动、环境管理水平不高,这就造成了这些地方Ⅰ类水体明显减少。这种现象需要引起关注。

中国环境报:氨氮和COD在“十二五”期间和更早的时间就开始进行控制,总磷污染问题为什么开始凸显?

刘征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体的污染特征也在发生变化。水体中总磷含量增加可能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些地区大量新建住宅,但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可能存在污水处理不到位或直排问题。二是农产品畜养业造成水体面源污染,如化肥施用或粪肥等处置不当。当然,相关的工业行业也会排放处理不达标的污染物。总磷的增加,只是水体中污染物变化的体现之一,我们可以通过水中污染物含量的变化反推其原因,从而调整相关部门的管理思路和举措。

面对水污染新形势,需要有什么样的管理思路?

水污染治理要实现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流域按功能分区管理。

中国环境报:“十三五”期间,面对水污染新形势,需要有什么样的管理思路?

刘征涛:“十三五”期间,水污染治理要实现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流域按功能分区管理。我国地域广阔,东西部、南北部自然地理、气候生态等条件都存在巨大差异。不同污染物在不同条件下对不同物种会产生不同影响。例如不同温度下污染物对生物的危害就不一样。南方地区温度较高,等量污染物释放的毒性就会比北方高。此外,不同地域河流面临的情况也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治理举措。

所以,在各地采用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手段管理是不够科学的。这会造成统一标准下,有的地区管理过严,有的地区管理过松,可能表现出“欠保护”或“过保护”现象。这种情况,也会造成一些地区监测数据与公众感受不完全相符的情况。因此,“十三五”期间,要实事求是地依据流域区域的实际情况,实现水环境的精细化、差异化、系统化管理。

中国环境报:如何实现水环境的差异化和精细化管理?

刘征涛:设置科学的差异化的环境标准是实现水环境差异化管理的抓手。比如,同样是氨氮指标、化学需氧量指标,南北方可以设置不同的标准。此外,还可以根据流域地域气候、生态、污染物等特征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这样评价和管理水质才更科学。

设置不同生态区域的标准是精细化环境管理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当地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落实监督,加强监管。同时,在科学的环境标准基础上,实施污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等一系列环境管理举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中国环境报:目前,对水环境进行差异化管理有没有试点?

刘征涛:事实上,从“十一五”开始,环保部门就依托国家水专项在重点流域进行了一些试点。如北方的辽河、海河、黑龙江流域,东部的长江、太湖流域、南方的滇池、东江流域等。这些试点呈点状分布,主要侧重于科研,尚未作为强制性环境管理手段。通过试点示范,我们做了很好的探索和探讨。

“十三五”水环境管理要借鉴“十一五”、“十二五”成熟经验。这些成功的经验,将在“十三五”进一步得到完善。通过环境保护部现有的科研项目,以点带面,把好的成果真正在全国大面积推广。

流域行政跨界断面水质污染问题怎么解决?

要树立科学、系统化的全流域生态治水理念。

中国环境报:您提到环境管理要按流域按功能分区管理,这是不是也体现出水环境管理要坚持系统化的原则?

刘征涛:的确如此。系统化的理念首先体现在要将河流看做一个整体。例如海河的突出问题是恶臭水体较多。海河流域约60%的断面监测某些指标超过劣Ⅴ类。造成今天这种状况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海河整个流域可能被局部碎片化分割了。一些行政区域依据各自的需要,将海河出入境多处筑坝围挡,这种被人为分割的局部河段就可能成为一滩死水。现在的海河主河道已不是完整的水生态体系,可以说目前海河从自然流域水平上看主要是“无水可治”的状态。要解决海河流域的水环境生态问题,当前首先要考虑统筹安排,打通海河流域的主动脉,使之“有水可治”。在保障流域水体的自然水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再开展相关水生态功能区的水污染防控管理,实现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目标。这也就是坚持了科学、系统化的治水思想。


此外,从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来看,虽然我国地表水总体稳中向好,但一些流域行政跨界断面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河流上下游的一些行政交界区域的水质污染已成为我国水环境管理的顽疾。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河段处于上游辖区的下游末端,一般不涉及辖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等,当地政府管理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下游地区也没有管理权限。在一些地方,邻近交界线的5公里~10公里有可能成为管理死角,一些企业在此偷排偷放。

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树立科学、系统化的全流域生态治水理念。流域不同行政管理河段及相邻区域,要在流域整体水环境系统化管控的体系内建立一定的协调监管机制。如采取全流域水平的容量总量调控、基准—标准监管、排污许可证制度、生态补偿等管理方式,明确全流域水环境监管的完整体系内部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自责任和可实施行动。

中国环境报:系统化的治水思想还体现在哪些方面?可否为我们举例?

刘征涛:在水生态功能方面,也存在没有科学、系统化考虑的误区。一些地方、专家对水生态功能片面理解。如有些人认为,Ⅲ类、Ⅳ类甚至劣Ⅴ类水体,虽然可能对自然水体中的水生生物产生严重有害影响,但若只考虑水体的农业灌溉功能,由于其富含磷、氮等对农作物有用的营养元素,就可以直接作为农业用水。只要不用于养鱼,就无需治理。这是片面理解了水功能。

我认为,保护水环境质量首先要保障基本的自然生态水体功能,在此前提下再考虑水体人为使用功能,如农业用水、工业用水或其他用水的水生态功能等。这也是发达国家水环境质量管理成功的基本宗旨。片面理解水体生态功能的内在动因,可能是行政管理的部门化、行业化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若仅从自己部门的角度出发看问题、思考问题,就可能缺乏流域水体管控的整体化、系统化布局。当前尤其要强化科学、系统化管理思维,避免各自为政。

记者:您刚刚从空间维度、部门维度分析了水环境管理要提升系统化思维水平,是不是从时间维度上看,水环境管理也需要更加系统?

刘征涛:确实如此。我们经常会发现,某个流域治理了很多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却收效甚微。每换一任领导,便会转变一些治理方法和思路。有时反反复复治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究其原因,从时间轴上看,很少形成一个流域整体治理系统,每个时间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有时相互断裂。要系统性地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可以借鉴科研项目后评估方式,每过一段时间或经历一任政府,应对期间的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成效进行后评估。主要包括对技术单位治理成效的评估和管理单位环境管理的评估。其中,对管理部门的评估更为重要。当然,重要的是对评估结果的不足之处要修正落实,这样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估,特别是宏观管理方面的后评估及修正落实还很欠缺。评估及监督落实工作可以考虑由社会第三方主持。后评估在结合专家意见的同时,要重视社会公众的感受,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后评估的开展,一方面,可以分析管理和技术上的漏洞,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也可以系统总结、梳理此前的治理经验,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管理还是科研工作,如果顶层设计是科学、系统的,就不要频繁地转换思路,对之前的工作全盘否定。要坚持历史的脉络不断创新完善,坚持长效治理。这样,我国的水环境质量才能够一步步得到提升。

申明:本文章内容来自( 中国环境报),作者(李莹)。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侵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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