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样本摘要
重点用能单位全国约17000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抓好这部分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是实现“十三五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重支撑和保证。通过开展能耗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部门做好能源宏观分析与战略划、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实施节监察、加强能误量管理、制定节能标准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日常监控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计量审查、节能改造等提伊撑服务,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没有达到整改委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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